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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06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2026-01-21 发布日期 2026-01-21
标   题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府谷县城区第四批道路、街巷和桥梁命名(更名)公告
发布机构 府谷县民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府谷县城区第四批道路、街巷和桥梁命名(更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府谷县城区45条道路街、巷及桥梁的命名(更名)工作已经由府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府谷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府谷县城区第四批道路、街巷及桥梁命名(更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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