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根据省市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府谷县火葬区调整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白艳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星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兴平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 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建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彦杰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
何乃平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正科级干部
郭党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瑞川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韩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志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崔 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崔屹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康学刚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
苏 敏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爱卫中心主任
刘米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刚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海军 市生态环境府谷分局副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兴平同志兼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火葬区划定和调整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我县火葬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具体措施。
(三)统筹协调解决火葬区调整工作中涉及的规划、用地、资金、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火葬区调整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复杂性,按照职责,主动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组办公室提出,报工作组组长批准。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