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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192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2025-10-13 发布日期 2025-10-13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府谷县火葬区调整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府谷县火葬区调整工作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根据省市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府谷县火葬区调整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白艳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星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兴平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  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建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彦杰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

何乃平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正科级干部

郭党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瑞川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韩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志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崔  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崔屹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康学刚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

苏  敏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爱卫中心主任

刘米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刚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海军  市生态环境府谷分局副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兴平同志兼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火葬区划定和调整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我县火葬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具体措施。

(三)统筹协调解决火葬区调整工作中涉及的规划、用地、资金、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火葬区调整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复杂性,按照职责,主动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组办公室提出,报工作组组长批准。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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