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文件要求,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照满足条件人数3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经我中心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审核、现有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等60家见习单位符合享受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条件见习人员117人,共需支付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资金300元*117人=35100元。现将以上60家见习单位的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府谷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共7天)。
联系电话:0912-8721008
府谷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府谷县2024年度见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