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府谷县住建局负责建设的府谷县新府山西区广场及地下商场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府政办发[2017]217号)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府谷县嘉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退还上述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在该工地尚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单位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912—8717622
联系单位: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