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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2997/2024-00110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9
标   题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府谷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府谷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陕西开源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府谷县开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加气站:

2024年11月1日起,上游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我局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府谷县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报告的批复》(府政发[2018]115号)文件和《(2024-2025)年天然气购销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经府谷县人民政府第108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我县将启动冬季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我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销售价格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我县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32元/m³调整为3.52元/m³;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4.32元/m³调整为4.52元/m³。

2025年4月1日起,我县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52元/m³调整为3.32元/m³;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4.52元/m³调整为4.32元/m³。

、相关要求

一)你公司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公示和宣传工作,确保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平稳运行。

二)我局和市场监管局将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不按政策规定执行、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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