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6XQ/2024-00234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25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府谷县惠兴采石厂等十一个非煤矿山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
府谷县惠兴采石场、府谷县常王寨采石厂、府谷县大昌汗乡房则塔采石场、府谷县海则庙聚鑫采石场、府谷县那孟家沟采石厂、府谷县张志明采石场、府谷县大昌汗李家梁石料厂、府谷县大昌汗乡白石岩采石场、府谷县大昌汗乡大石梁采石场、府谷县大昌汗乡邱文华采石场、府谷县大昌汗乡五当沟石厂等十一个非煤矿山企业,矿业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期矿业权许可证清理及延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矿发〔2020〕43号)文件规定,现将上述11个非煤矿山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府谷县新区府前路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科
邮 编:719499
联系电话:0912-8711768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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