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1-04954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1-20 |
2021年1月16日,我县联防联控办收到市联防联控办《关于石家庄市1月16日公布确诊病例经停我市的通报》,该通报中涉及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河北籍司机孟某、杜某)活动轨迹与我县关联。接到通报后,我县紧急召开了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会,并立即展开排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初步调查:1、河北籍司机孟某驾驶车牌照为冀A2**CR货车于2021年1月4日4时15分由石马川高速出口下高速,5时10分经过孤山镇野芦沟村,5时18分在孤山镇五里墩村附近停留53分钟,停留期间,一直在车内休息,没有下车。
2、河北籍司机杜某驾驶牌照为冀AJB**9货车于2020年12月28日23时39分至12月29日0时22分在新民镇西岔沟煤矿停留;于2020年12月31日10时16分至12月31日10时56分在田家寨镇中能亿安煤矿停留;于2021年1月4日8时45分16秒到9时06分50秒在位于石马川高速引线的九鼎加气站停留(上卫生间),期间和任何人无接触。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县对上述煤矿和场所采取管控措施,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暴露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西岔沟煤矿、中能亿安煤矿工作人员共计14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39名次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地居厂隔离,并对以上煤矿全体工作人员及周边饭店、村落等暴露人员进行采样,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截至2021年1月18日8时,我县按要求完成了所涉14名密切接触者及39名次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工作,结果均为阴性;对所涉加气站立即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封闭加气站卫生间,对站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同时对加气站进行全方位的消杀,严格对进出加气站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同时对司乘人员进行测温、扫码等工作。
按照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来榆返榆货运车辆及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号)要求,我县将持续深入排查,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相关消息我们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发布。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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