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387M/2020-00231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0-10-12 |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府谷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办公室(府谷县孤山川孤山镇府谷镇段防洪工程V标)工程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府政办发[2017]217号)的规定,施工单位神木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神木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在该工地尚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单位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912—8717622
联系单位: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人社大楼六楼
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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