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0-05435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8-12 |
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我县皇甫川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皇甫川是黄河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内蒙古准格尔旗牛武城点半沟,自内蒙古小石拉塔流入府谷县,流经古城镇、麻镇、黄甫镇,在黄甫镇川口村注入黄河。该河流域总面积3241km²,全长137km,在我县境内河长47.78km,流域面积418km²。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和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水利工程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区及外围管理范围,外围管理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 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府谷县皇甫川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报告》,具体以现场界桩确定的界址点位为准。
三、法规政策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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