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MB2932346K/2020-00086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0-07-29 |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等地突发多起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较为严峻。2020年7月25日24时,我国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国内高风险地区3个(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中风险地区7个(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街道工人村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盛滨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杨家村、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桃园社区)。目前,浙江、新疆喀什等地出现了乌鲁木齐市输入性病例,辽宁省鞍山市、铁岭市,黑龙江省鹤岗市、海伦市,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福建省福州市以及北京等地出现了大连市输入性病例。为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效果,避免疫情输入和反弹,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县居民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等地区。如必须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疆等重点地区来陕返陕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电话通知》和《关于加强大连地区来陕返陕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电话通知》要求,对7月11日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及喀什来(返)府人员和7月8日以来从大连来(返)府人员加强追踪管理,尽快完成核酸检测、体温测定等健康管理任务,一旦发现异常结果,立即由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排查。
三、即日起,对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等高风险地区来(返)府重点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一律开展核酸检测;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中风险地区来(返)府人员,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健康证明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措施;对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等低风险地区来(返)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由社区(单位)负责落实健康告知、随访服务14天(每天电话询问个人身体状况2次、体温监测2次)、健康码填报、送医服务、生活关怀及心理健康服务等措施。对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来(返)府人员,均指定社区专人负责,一旦出现症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排查。
四、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大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情况的,要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希望全县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我县疫情防控良好态势。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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