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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205H/2020-00124
发布机构: 府谷县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03-18
关于在新、老城区部分道路启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城区人民路、天府路、河滨路和新区府兴大街路段新增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4处。经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述设备违法取证信息的备案和审核批准,现对新增的4处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点位予以通告。

一、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法抓拍点位(4处)

1、天府路第二幼儿园路口;

2、府兴大街府兴一路十字路口;

3、河滨路金信广场路口;

4、人民路府中坡路口。

二、启用时间

2020年3月20日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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