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MB296601XT/2020-00017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0-02-12 |
全县父老乡亲: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要求,为了减少人为接触,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疫情流行期间,为实现经办业务“不间断”,医保业务推行“五办”便民服务,实现经办业务不见面、不接触办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网上办”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可通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自助柜员机缴费。
二、“邮寄办”
未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需手工报销的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患者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邮寄到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二楼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将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监控下打开,清点无缺项后送后台审核报销。
三、“电话办”
1、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拨打电话0912-8722270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患病种、转往医院、时间等信息报医保中心备案可享受我县医保异地就医待遇。
2、参保信息修改:拨打电话0912-8722270咨询。
3、医保卡挂失:参保人员拨打电话0912-8722270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医保中心可及时挂失。
四、“便民办”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根据病情需求,定点医疗机构可为门诊患者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并规范患者用药。减少人为接触次数和就医等待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五、“延后办”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非紧急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窗口办理。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在职转退休、门诊特慢病认定、生育津贴及医疗费报销等一般业务可延迟办理,待疫情有效控制后到医保中心大厅办理。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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