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6420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12-01 |
通告
广大老旧车车主:
为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总体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县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部门公示第一批378辆排放超标、浓度高、稳定性差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同时全面推进第二批160辆老旧车的淘汰工作。
二、纳入淘汰范围且按规定时限、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拆解的老旧车辆,按标准予以补贴。
三、交警部门将停办所涉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对已公示的老旧车实行全面禁行。公示车辆如上道营运行驶,将依法查扣,强制报废,且不予补贴。
四、对于环保部门公示的第一批老旧车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淘汰的,将停止补助申领,并依法予以强制淘汰。
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主动淘汰老旧车,推动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府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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