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雄,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相关委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检查组采取听、看、议的方式,先后到赵五湾2-1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清水镇坡耕地综合治理、新元洁能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现场,检查各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环保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法治意识,在流域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发展利用方面持续用力,为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立足自身优势,在提升固废综合利用效率、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彰显国企担当,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内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