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标 题 |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有关规定,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做好台账管理相关工作,我部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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