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0-00191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标 题 | 关于征求《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征求《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idongche@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林春骏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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