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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hbj-hpgg-2017-002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11-03 发布日期 2017-11-03
标   题 关于2017年1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17年1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通讯地址:府谷县环境保护局邮编:71949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府谷县鸿利来煤焦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焦项目

府谷县老高川真红草沟

府谷县鸿利来煤焦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府谷县鸿利来煤焦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煤项目,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镇红草沟境内(原鸿利来焦化厂厂区内),总占地面积约13340m2,总建筑面积80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4万,占总投资的5.04%。

1、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地基开挖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并及时回填,并进行及时洒水;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拟建设临时原料库进行堆放或用苫布进行覆盖,避免扬尘产生;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和工地运输道路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浇制,搅拌水泥砂浆应在临时工棚内进行;项目拟对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进行规定并避免在当地交通高峰期进行运输;项目运输车辆主要利用沿途居民区相对较少的路线运输建筑原材料;要求运输水泥、砂石等建材原料的车辆加盖苫布,经过居民区时慢速行驶,对运输车辆所经过的路段喷淋洒水。 2、项目施工期,工地设有旱厕。施工期间产生的冲洗、养护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 3、项目施工车辆,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和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装修期大部分声源在室内,有墙壁阻隔降噪。 4、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遵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土建工程垃圾在施工后都可以回填。 5、项目生产区结合各种生产设施的特点进行绿化;道路的绿化选择适宜当地的树种乔木;加强厂区绿化。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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