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83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后河川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后河川水库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规定,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府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后河川水库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后河川水库是一座一座以拦泥、防洪为主的小(一)水库,位于孤山川下游支沟后河川,大坝建在府谷县府谷镇院庙梁村,距沟口2.7km。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7km²,总库容为812.33万m3。1974年12月动工新建,1975年12月建成,2010年除险加固完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卧管、输水涵洞组成。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1.枢纽大坝工程:从上游坝脚线向上游50~100m,从下游坝脚线向下游100~200m,从左右岸坝端分别向外各20~50m。后河川水库为小型水库,最终确定大坝管理范围线为,坝体上游坡脚线50m,坝体下游坡脚线100m,左右岸开挖边线外20m;
2.溢洪道工程管理范围:溢洪道管理范围线由两侧开挖边线向外50m;
3.水工建筑物管理范围线:开挖边线外15m;
4.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
(二)保护范围:
1.枢纽大坝工程保护范围:下游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100m,左右岸坝端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各50m;
2.溢洪道工程管理范围:工程管理范围线边界线外延100m;
3.水工建筑物保护范围线:工程管理范围线边界线外延50m;
4.库区保护范围线:坝址以上、库区两岸,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区域。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三、在水库管理范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二)在坝顶、内外坝坡、溢洪道两侧上垦植;
(三)围库造地、库区炸鱼;
(四)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以及在溢洪道或者管道上开缺、阻水、挖洞;
(五)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六)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四、在水库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库运行、危害水库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开矿等活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水库及其附属设施。
六、对违反本公告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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