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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3/2022-0002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5-12 发布日期 2022-05-20
标   题 关于X203府谷(桑园梁)至木瓜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X203府谷(桑园梁)至木瓜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府水保函〔2022〕7号


府谷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X203府谷(桑园梁)至木瓜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依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X203府谷(桑园梁)至木瓜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桑园梁村、柴家墕村、苍贺峁村。本项目路线方案起点位于苍贺峁村东侧接府谷机场快速干道550省道,向北设3.24km新线于桑园梁南侧接回旧路。道路起点坐标:E 111°1′25.19″,N 39°5′50.28″;终点坐标:E 111°1′1.18″,N 39°7′14.21″。本项目属于新建、改建/建设类项目,路线全长3.24km(其中新建3.01km,改建0.23km),起讫桩号为K0+000~K3+304.904(其中K0+000~K0+160计入机场快速干道550省道)。本工程标准路基宽度10.0m,路面宽9.4m,沥青混凝土地面;道路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公路-I级;道路全线无桥梁,共设置涵管10道,均为新建涵管,平面交叉2处,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排水工程和交通安全标识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20hm2,其中永久占地13.86hm2,主要为主体线路工程区占地;临时占地4.34hm2,主要为弃土场、施工便道和施工营地临时占地。项目占地中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旱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农村道路。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02.25万m3,共开挖方量64.79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62.50万m3,表土剥离2.29万m3);共回填方量37.46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35.17万m3,表土回填2.29万m3);无借方;本项目产生弃(余)方27.33万m3,根据主体设计方案,本工程线路产生的多余弃方,运至本项目设置的1处弃土场进行填埋消纳,本工程土石方调配基本合理,弃土场设置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总投资8106.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96.4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二、《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基本可行。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但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三、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20hm2。包括项目主体线路工程永久征地面积13.86hm2,弃土场、施工便道和施工营地共计临时占地4.34hm2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96.31万元(主体已有投资690.7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05.57万元);工程措施投资625.6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3.8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8.99万元;独立费用97.03万元(其中监理费20.00万元,监测费22.46万元);基本预备费 9.88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94万元。

五、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的后续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做好表土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合理配用;禁止随意扰动和破坏地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加强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三)建设单位要每半年和年终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我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将其成果纳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我局,施工期间每半年向我局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如果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及时足额向我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项目投入运营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府谷县水利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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