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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2022-00006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4-06 发布日期 2022-04-13
标   题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府谷县人民医院等6家公立医院不执行县政府医疗服务项目指导定价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府谷县人民医院等6家公立医院不执行县政府医疗服务项目指导定价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于2021年11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府谷县人民医院等6家公立医院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处理:1.责令涉案6家公立医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对6家公立医院处以罚没款180.2334万元(县人民医院1381120元;县中医医院285136元;新民镇卫生院10840元;庙沟门镇卫生院43800元;老高川镇卫生院64890无;大昌汗镇卫生院16548元),全部上缴国库。

县市场监管局告诫各公立、私立医疗机构,要严格遵照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进行收费,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坑害广大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对不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举报电话12315、0912-8723185。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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