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4/2022-00025 | 发文字号 | 府农发〔2022〕26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2年度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农发〔2022〕267号
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驾驶操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我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提高农机检验工作质量,进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技术检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高质量发展理念,结合农机报废更新及安
全技术检验工作,全面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清查、检验工作。通过清查、检验,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检验范围
凡2021年12月31日前由府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核发牌证的拖拉机(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需参加年度检验。
三、检验要求
1.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由机主申报,并在参加年检前认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到府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办理。
2.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3.连续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以及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依法强制注销、报废,公示期届满,机主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完成注销登记后,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注销登记的所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品牌型号、发动机号、机身(底盘)号等信息书面函告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并向社会公告作废。完成注销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纸质档案不得销毁,必须按规定保存。
4.对办理注销登记的老旧农机,要向机主宣传国家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积极推进老旧农机淘汰。
四、检验时间
9月30日开始至10月30日。
五、检验地点
府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地址:府谷县育才巷17号三完小巷内园艺大楼一层)。
监督举报电话:8711042
附件: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和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名单(共计1265台)。
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和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名单(1)(1)(1).xlsx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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