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监管 >  安全生产 >  正文

索引号 36/2021-00009 发文字号 府市监发〔2021〕52号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1
标   题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府市监发〔2021〕52号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全局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省市局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全面尽职尽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府谷县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府食安委发【20202号,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夯实各级党组织食品安全领导责任以及各单位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内重点工作项目。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健全完善各级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规划、议事协调、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以及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各所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配合,加强乡镇、村(居)网格化监管队伍建设,及时完成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动态调整,完善培训、考核及薪酬保障制度,充分调动“两员”积极性,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弥补监管人员不足,消除盲区和死角,落实食品监管全覆盖。

(三)强化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不断拓展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建设大数据跟踪分析平台,对食品购入前端、加工中端和售出末端实现全链条追溯监管,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四)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21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年度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年度目标。

二、坚持全程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统筹抓好重点单位(场所)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深化网格化监管。按照“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责任、任务、措施和监督考核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员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自查记录制度。

(七)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力争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加大对野生动物、生猪、牛羊、家禽屠宰监管,严查“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严厉打击出售病害肉、注水肉、来源不明肉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肉品市场健康有序。

(八)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开展错时监管、暗查暗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风险。

(九)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质量大提升工程,全县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洗消、添加剂使用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时段风险大排查,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切实提高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提供全程服务。

三、守住食品底线,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广告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案件。

(十一)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领导陪餐制、建立学校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备案机制;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等行为;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联合教体、公安等部门进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十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

1、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主动监测入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主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要主动落实自查报告制度,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加强全程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实施从原材料进厂(餐厅)、 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到出厂(食用)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把产品风险消除在入市之前。

2.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强化肉菜蛋奶、米面粮油、水产品、酒等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遵守良好行为规范,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抓好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品牌宣传和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曝光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

(十三)小作坊、小餐饮专项整治。加强《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其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制知识宣传,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底数,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生产环境。

重点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专项整治,严把粉条生产许可小作坊关口。秉着“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打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督促和引导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改造,主动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十四)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食品进货渠道和来源,重点整治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存在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脏差乱、安全卫生无保障、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索票索证不规范、禽畜肉及其制品无检验检疫证章。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十五)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抽查和考核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自查报告率达100%,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自查报告率达100%。积极倡导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增强自身食品安全事故赔付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赔付机制。

(十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小餐饮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

各市场监管所每年应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学校及幼托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小作坊、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培训,并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021年从业人员的培训定为5月份一次,10月份一次,城区和新区的食品经营户由县局组织统一培训,其他基层自行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专题培训

(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壮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在岗监管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县级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争取县检验检测中心投入运营。

(十)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围绕农兽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用农产品抽检频次,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定期公布监督抽检信息,编制分析报告,对不合格产品100%溯源核查处置, 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

(十)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各种程序,提升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医疗救治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健全上下联动、会商研判、媒体沟通等制度,及时处置各种舆情。各辖区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格遵照《府谷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操作,不得越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二十)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的追溯功能。推动部门间追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提高数据收集传输、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功能。

(二十) 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加强风险交流,组织媒体、专家、协会及时向社会解疑释惑,打击虚假宣传;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宗教场所、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六进”活动;依法公开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处罚的依据、标准、程序、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处置能力,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十二)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

(二十三) 强化组织实施。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