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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021-00025 发文字号 府市监发〔2021〕104号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9
标   题 关于印发《府谷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和体育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府谷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市监发〔2021〕104号




各市场监管所,局属相关科室,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中小学校、幼托机构:

现将《府谷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府谷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形成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监督检查范围

各单位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场所、校园内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新冠肺炎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三、监督检查重点

(一)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做好复工准备。一是抓好食堂员工健康管理,开展疫情期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返岗排查;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督导各学校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当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自我管理防护及特殊时期的餐饮操作规范等;三是抓好场所工具清洁消毒,督促指导各学校食堂复工前对就餐场所、餐桌椅、加工操作场所、洗手间、洗手池、餐饮具及空调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并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四是抓好库存食品清理清查,对所有食材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清理过期临期食材和原料,加强库存食材安全管理;五是抓好饮用水风险防范。

(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重点检查以下七个方面:一是严格人员防护。从业人员上岗应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岗前开展健康检查及体温监测,存在异常员工不得上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二是严格场所消毒通风。每天至少对就餐场所、桌椅、操作场所、洗手间、洗手池、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三是严格食材管理。做好粮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原材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四是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加工前要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确保食材新鲜,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五是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并记录。六是严格供餐管理。可采取分散、错峰式供餐等方式,实施分餐制供餐,鼓励自带餐具打包,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七是严格每餐次食品留样管理。

(三)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店、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对象,以高脂、高糖、高盐相关的油炸小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环节的风险隐患,以及是否存在经营“三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食品等现象。对有不良经营历史的经营门店进行重点监控,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把好人员健康和就餐环节关,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追根溯源,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大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店的检查力度。严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等的标签标识是否完善、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是否有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内容;所销售产品是否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检查借助产品外包装广告损害社会良好风尚、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虚假宣传的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外包装类似“烟”、类似“骷髅”等产品在校园周边违法销售问题。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县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要以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场所、校园内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大宗原材料、餐饮具、“三无”产品等为重点品种,运用快速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抽检力度,全面掌握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现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切实重视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督促学校开展自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学校不断完善食堂基础设施和加快推进学校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建设。

(二)严格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没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各级各类学校坚决不得办灶,坚决不得提供餐饮服务,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对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的粘贴使用。

(四)加强应急处置,防控重大事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联络畅通,要按照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

各单位要注意整理和总结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于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期间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附件:1、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校园周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食堂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幼儿园

中小学

高校

合计

基本情况

辖区内实有数量(家)






其中: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数(家)






学校食堂自行经营的主体数(家)






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主体数(家)






实际检查经营主体数(家)






其中:持证主体数(家)






无证经营数(家)






监督抽检(批次)






其中:不合格数量(批次)






合格率(%)






实施“明厨亮灶”单位数(家)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数(家)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未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数(家)






未落实食品经营者自查制度单位数(家)






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单位数(家)






未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单位数(家)






未按规定对餐食进行留样单位数(家)






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单位数(家)






合计(家)






整改落实及立案查处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次)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立案数(件)






没收问题食品(公斤)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张)






移送司法机关(张)






取缔数(家)






注:高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中小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附件2

                    校园周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数量

家次


3

检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店数量

家次


3

下架封存产品数量

公斤


4

立案数


5

查处案件数


6

查扣产品数量

公斤


7

货值金额

万元


8

罚款


9

罚没金额

万元


10

责令停业整顿


11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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