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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4/2021-00001 发文字号 府农发〔2020〕383号
成文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1-13
标   题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府农发〔2020〕383号

各镇、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全力保障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0〕3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业务实际,认真组织,迅速开展行动。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8日

“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农产品供需两旺、消费集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为保障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双节、两会”关键时节,聚焦蔬菜、水果、猪肉、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和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围绕整治违法使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私屠滥宰、不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农药兽药残留量超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坚持质量抽检、执法监管、检打联动、宣传培训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查严打,排查整治一批问题,查处公布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确保“双节、两会”期间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按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成立府谷县“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监品牌科,办公室主任由高云光担任。

组 长:李桂锋

副组长:苏 剑 任永飞 赵雄伟

成 员:白堂则 张 利 赵富雄 张会军 吴 楠

魏 伟 徐 洋 杨树伟 王 强 高云光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农兽药生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以禁限用农药兽药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对生产企业,重点核查生产量、出库量、存货量,确保账实相符;核查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可追溯管理等各项制度是否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核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管理混乱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经营单位,重点核查有没有超范围经营,是否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制度;核查销售农药中有没有高风险产品,是否添加禁限用成分;核查有没有建立购销台账,是否登记限用农药来源、流向,引导生产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质量合格的农药兽药。(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疫控中心、农检中心、农技中心、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兽医防疫科、信息法规科、农监品牌科及各镇配合)

(二)加强农药兽药使用培训指导。深入田间地头、生产基地开展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开展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加大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力度。指导生产者落实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农药兽药,防止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量超标。引导生产者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推广应用病虫害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核查用药记录,提高种养环节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农技中心、疫控中心具体负责,农检中心、执法大队、种植业科、兽医防疫科、畜牧渔业科、信息法规科、农监品牌科及各镇配合)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要紧盯国家专项抽检、省市例行抽检中暴露出的问题,以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大“三前”环节监测力度,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韭菜、芹菜、小青菜等种植产品,重点监测毒死蝉、甲拌磷等禁用农药残留;突出禽蛋、禽肉、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禽产品,重点监测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瘦肉精”和其他禁用药物残留量超标;突出乌鳢、鲫鱼等水产品,重点监测禁用药物硝基吠喃类、孔雀石绿,停用药物氧氟沙星及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研判、科学处置。(农检中心、疫控中心负责,农监品牌科、兽医防疫科及各镇配合)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关停屠宰企业及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重要场所和单位的排查巡查,严查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化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法购销病死猪、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检打联动,对问题线索追根溯源,对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坚决查办,杜绝“以罚代刑”和“零办案”现象。(执法大队负责,疫控中心、信息法规科及各镇配合

(五)全面推行质量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通过短信、微信、网络及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农产品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积极开展合格证管理培训,规范合格证基本样式、内容,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真实开具合格证,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将合格证使用管理纳入日常巡查监管重要内容,重点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规范性,推进农产品“带证上市”,确保来源流向可追溯、质量安全责任能落实。(农检中心负责,农监品牌科及各镇配合)

(六)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双节、两会”期间舆情信息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做好监测预警、逐级报送。对出现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及时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减少负面影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双节、两会”期间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推行手机监督电话24小时接听服务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12-8811474),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事件。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密切配合业务部门开展的监管及抽查,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工作。(农监品牌科、信息法规科负责,各镇配合)

、进度安排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组织开展“保双节迎小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一)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突出生产、收购、储运等环节,县镇联动,各相关科室按业务职能,做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农业农村局将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进行督导。在城区组织相关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集中开展1-2次专项行动政策宣传。

(二)2021年1月至2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以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会商分析,排查隐患,消除风险。

(三)2021年1月至3月,结合春季农资打假行动,突出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生产、经营门店为重点,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同时集中力量分四个检查宣讲组,深入各镇开展全方位排查、宣讲。

(四)2021年3月底,总结工作落实情况,梳理评估各地进展、效果,树立典型模式,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巩固提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各相关局属单位、相关科室要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监品牌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793737142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双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要专门安排部署,加强动态宣传与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统筹力量资源,分工负责,注重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围绕重点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负责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阶段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机关将建立工作落实台账,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组织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对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通报,有效保障“双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双节”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的有利时机,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借助广播电视、爱府谷APP、华夏黄米微信等平台,展示重点工作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公布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努力营造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群众受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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