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标 题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e-CQS计量强制检定业务管理(受理)平台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实施我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度,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我局决定从2020年3月20日起启用基于互联网的国家(e-CQS)计量强制检定业务平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个人申请(预约)强制检定工作均需在该业务平台上开展(民用四表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平台介绍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业务系统是中国质量电子监督(e-CQS)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全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业务的信息化平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通过在该系统公共服务门户注册,可维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账信息,并办理强检器具检定预约申请业务。
二、注册登录
1、新用户登录此系统前,应先访问中国电子质量监管(e-CQS)公共服务门户端,网址(http://psp.e-cqs.cn/),经注册再登录。
2、进入系统页面后请点击“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在线办理,并下载“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用户手册”学习如何预约送检。
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网上约检指南:注册登录(注册并登录总局e-CQS平台,地址:http://psp.e-cqs.cn/)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强→检器具台账维护(维护工作计量器具信息)→强检器具预约申请(提交检定器具预约信息)→送检/现场检。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从2020年3月20日起,我局将不再受理纸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报资料。
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范围、强制检定工作原则和计量器具送检单位或个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责任,依据原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计量收费停征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陕质监量﹝2017﹞24号)以及《关于规范全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质监量﹝2018﹞16号)执行。
3、民用四表(水、电、气、热能表)的检定预约业务暂不使用本系统。
4、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及个人是强检计量器具申报主体,应按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范围,严格区分,认真填报,对于谎报瞒报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特此通告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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