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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2020-00008 发文字号 府市监发〔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19
标   题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市监发〔2020〕20号


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机关各科室:

经局务会同意,现将《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纪念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的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服务“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行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现就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结台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战胜疫情的各项安排部署,坚持消费者至上,坚决把维护市场秩序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和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二、活动主题

根据中消协的安排, 2020年度消费维权的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3·15” “线上”宣传活动。本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不进行现场集中宣传,以“线上”为主阵地,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结合报纸、电视、电子屏、彩信等传统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宣传方式:在大型商超、公共宣传栏等区域张贴宣传海报、防疫提示等;以户外电视、商户电子屏等为载体,针对不同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标语(见附件一)宣传;在府谷政府网站、府谷在线、爱府谷APP等地方媒体平台,设置315宣传专栏;基于辖区内微信用户以朋友圈的形式精准投放视听资料;以网络答题赢取红包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科普;以彩信、短信等手机平台,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发布图文信息;探索抖音小视频、视频直播等方式展示日常执法、集中销毁等监管活动,展示市场监管队伍风貌。

宣传内容:以《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科普重点;以疫情期间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商品价格、防护用品质量等为热点问题,跟踪报道处置情况;以2019年至今县市场监管系统体制改革、营商环境、放管服、创文等措施为工作成果,进行系列报道;公布2019年县市场监管领域六大典型案例,以公开曝光的方式形成市场震慑力;汇总公布2019年县市场监管系统产品抽验结果,用数据回应产品质量焦点问题,用结果督促市场主体履职尽责。

(二)积极开展疫情和复工复产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办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3·15”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特别要加强疫情期间的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力争把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对涉及消费侵权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达到震慑警示作用,要及时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构建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构建舆情监测系统,利用舆情系统把握监管动态、了解舆情热点,掌握相关政策、方针、服务等各类活动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情况及成果;及时回应网络媒体焦点、热点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用品价格、产品质量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比较大的问题。将舆情监测系统作为持久性“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探索、不断完善,通过定期分析、重点关注,为为下阶段舆情工作重点指明方向。

(四)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结合目前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警示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制假售假;提醒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辖区内放心消费试点单位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发放倡议书、告知书、一封信的方式,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积极协调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序开展,助力打胜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阶段(3月5日-3月20日),消保科牵头,各基层所、各相关科室配合,以各类媒体为主要平台,通过不见面方式,集中进行线上系列宣传活动。

(二)总结上报阶段(3月20日-3月25日),收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活动信息并认真总结活动成果。

(三)持续推进阶段(3月5日-12月31日),根据防疫情况,适时开展集中销毁活动;持续推进舆情监测、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今年的“315”活动恰值战胜疫情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相比往年具有不同的意义,不平常也不平凡,这对“315”活动的宣传和市场监管工作既是考验,也是展现。既能突显出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显示出战胜疫情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做好应急值守。加强“3·15”活动的组织领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确保疫情和复产复工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针对“315”纪念日宣传活动,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依法处理省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和“3·15”期间曝光的相关问题,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置。

附件:2020年3.15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2020年3.15活动宣传标语

1、凝聚你我力量,携手共克时艰

2、防护用品正规选,渠道不明防假冒

3、理性选择生活用品,盲目囤积费资源

4、不实宣传不轻信,无据散播危害大

5、原定消费退订单,协商履责不推卸

6、聚集餐饮风险大,不利防疫损健康

7、聚会诚可贵,健康价更高;此时暂不聚,总有相聚时

8、外出购物避集中,遵规守则重防护

9、野生动物不食用,卫生防疫保安全

10、消毒用品科学用,防火防毒记心间

11、不法经营乱秩序,诚信守则是责任

12、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建共享良好消费环境

13、非常时期顾大局,依法维权莫着急

14、自觉服务大局,勇于担当责任

15、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律

16、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7、诚信守法经营,维护价格稳定

18、价格公开透明,拒绝囤积居奇

19、严把执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0、加强企业防疫管理,有效保障复工复产

21、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

22、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23、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生产、销售疫情防控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24、有苦别往肚里咽,市场监督来保护

25、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6、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8、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9、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0、加强监督管理,筑牢宣传防线

31、畅通维权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32、顾“大家”,忘小家;勇担当,讲奉献

33、消费吃亏不着急,市场监管来帮助

3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35、树立科学消费、健康消费观念

36、外出购物,做好自我防护

37、理性维权 共度难关

38、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自觉做到不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不利用疫情大捞不义之财

39、积极调配货源,加大采购及投放力度,配合政府稳定市场物价

40、发生消费纠纷要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协商,争取和解处理好消费者合理诉求。

41、树立文明健康的饮食消费观念,坚决抵制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42、加强自律 诚信经营

43、拒绝野生动物交易,从我做起

44、多理解、多包容,理性消费,合理、合法诉求,不要过度维权,要凝聚你我力量,共克时艰,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45、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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