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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4/2022-00012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2〕311号
成文日期 2022-11-28 发布日期 2022-12-16
标   题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黄甫镇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事企业单位:

冬季是事故多发期,天气寒冷多变、散煤用户烧煤取暖、大功率电器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风险突出。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近期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202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府办发〔2022〕41号)、《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府安委办发〔2022〕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府安委办发〔2022〕75号)、《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府安委办发〔2022〕76号)、《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和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府安委办发〔2022〕77号)、《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府安委办发〔2022〕7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冬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冬季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理念,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当前,我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人民群众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较弱,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冬季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易诱发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安全防范任务繁重。各单位要认清冬季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硬推动突出问题有效整改,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冬季特点,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节庆等集中活动多、物流车流剧增、雨雪冰冻雾霾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紧密结合地域特点、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煤矿、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道路交通方面。全面加强道路一线管控执法和交通疏导,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紧盯“三客两危一隧道”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坚决禁止无照、无核定载荷的交通工具投入运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二)煤矿方面。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聚焦煤矿有毒有害气体、水害、冒顶、煤层气闪爆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程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查“三违”、查隐患、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危险品运输审核,严防爆炸、泄露事故发生。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当前已进入防火期,火灾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村、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准备,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的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科技手段,加快防灭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火情。加强监管执法和防火意识教育,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加快构建群防群治、扑灭及时的工作格局。要建强专业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提高防灭能力水平,坚决防范各类火灾发生。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方面。加大对学校、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养老院、企业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消除火险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六)油气长输管道方面。要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确保油气管道安全。

(七)城市燃气方面。组织开展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居民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强化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燃气站点,坚决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八)民爆器材方面。要切实加强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使用、盗窃民爆器材等行为,严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九)特种设备方面。要加强对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十)高空作业方面。高空作业点多面广,且多数高处作业包含在其他作业中,极易被当做普通作业对待。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难度大,特别是进入冬季迎来降雪降霜后,建筑物顶部易出现积雪、悬冰,高处作业危险性增大。要加强高处作业资质管理,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审批,严格作业现场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方面。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限期停工整顿,整改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施工。负责各类建构筑物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校园安全方面。重点围绕学校防火、用电和学生食宿、乘车以及周边环境安全开展检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交通、火灾、触电和食物中毒等事故。

(十三)防煤气中毒方面。取暖季节来临,各村、各部门、各企业特别是劳动用工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人员住宿区和城乡居民、租住户取暖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部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严防煤气中毒事故。

(十四)地质灾害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监测情况。特别是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隐患点要进行认真细致检查,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防止汛期引发地质灾害事故。

(十五)非煤矿山安全方面:以采砂及砂岩、石灰岩企业为重点,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二是检查砂、石场是否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规范开采、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三是检查企业防暑降温、防汛、排洪设施是否落实。

(十六)农机安全方面:各村、各企业要加强农用车(工程用车)安全宣传教育,严禁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人、酒驾、超载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厉制止打击。

(十七)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要加大对食用品销售渠道的监督检查;要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要加强各村红白理事会的监测,每村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员,做好统计上报工作,镇食药所要做好监测确保不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黄甫小学及幼儿园食堂进行巡查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各站所要结合行业特点,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

三、严防麻痹思想,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四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冬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强化监管执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各类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意识,确保责任到岗、工作到人。镇纪委要深入农村一线,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冬季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值守等情况。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冬季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冬季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加强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人流、车流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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