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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2022-00015 发文字号 府市监发〔2022〕131号
成文日期 2022-11-15 发布日期 2022-11-18
标   题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市监发〔2022〕131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并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白慧莲 电话:0912-8858906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按照中省市关于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的工作部署,现就推进全县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县市场流通领域监管,坚持靶向发力,严格查处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打击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县市场流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为着力保持全县平衡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力量。

通过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到2023年8月,有效遏制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人和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农村、城乡集合部为重点,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操纵市场价格、黑窝点黑作坊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一)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加大欺行霸市的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场所,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以次充好,采用不正当手段,以不合理低价收购或不合理高价销售的“市霸”“行霸”以及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业监管乱象。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商广科、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畜禽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监督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严查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食品安全科

责任单位:商广科、法规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以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基本药物、中药饮片、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冷链储运药品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和执业药师在岗服务等内容对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存在不按照药品贮藏要求存储药品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等内容。

牵头单位:药械科

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强化价格监管。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价格治理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突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垄断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场科

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牵头单位:商广科

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竞争执法。加大对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监管,围绕“打、防、控、管”四个环节,突出网络传销和线下聚集式传销两个重点,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牵头单位:商广科

责任单位:市场科、法规科、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强化打假治劣。围绕民生重要领域,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黑加油站等专项整治,严格实行追根溯源,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商广科、质量科、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的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方向锁定目标,切实扛起乱象整治责任。要把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日常执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积极组织谋划、统筹推进措施,高质量完成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

(二)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的乱象整治,要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县局扫黑办(执法大队),移送公安机关。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工作的开展,工作中要避免单打独斗、各自为政,要联动协作,形成合力。

(三)深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局扫黑办(执法大队)要将“三书一函”办理、反馈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扫黑除恶斗争考评体系,要高度重视,确保“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要健全完善源头治理、举报奖励、依法惩处、全层级督导、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项工作机制,县局督查督办科将开展对乱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

(四)深化统筹结合,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负责调度各自牵头的重点事项,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局扫黑办(执法大队),县局扫黑办要及时报送市局对口科室和县扫黑办,遇节假日、周末需提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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