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4/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府农发﹝2021﹞127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标 题 | 关于2020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调整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2020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调整的通知
府农发﹝2021﹞127号
府谷镇、庙沟门镇、哈镇、武家庄镇:
为切实加快结余扶贫资金使用,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将2020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调整。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杜绝资金趴窝和挪用,增强带贫益贫能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现将所涉及的资金和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予以监督,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本公告长期有效)。
监督举报单位: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8712912
通讯地址:府谷县农业大楼301室
附件:府谷县2020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调整 附件.xls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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