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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2023-0001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17
标   题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榆林市黄河东线府谷饮水工程张家峁北库-野芦沟输水隧洞工程N1标段,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府政办发[2017]217号)的规定,建设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兴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兴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在该工地尚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单位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0912—8717622

联系单位: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六楼

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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