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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2021-0005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8
标   题 关于申报府谷县2021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申报府谷县2021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促进稳定就业,现将就业见习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府谷县境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企业单位要正常生产合法经营;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见习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履历表;

5、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6、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7、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8、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标准按时足额垫付见习生补贴(1700元/月)承诺书;

9、无条件接收已脱贫户大学生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向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提供1-9项申报材料;

2、经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

3、经批准备案取得见习单位资格后,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进行注册并发布下达的见习名额和岗位。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0日(遇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顺延)。

地点:府谷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新区社保大楼405室)。

五、其他事项

(一)见习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下发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见习人员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3、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

4、积极推荐、安排见习合格人员就业;

5、根据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6、指定专人负责与见习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以及见习报表和考勤的上报工作,确保见习工作顺利进行;

7、规范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做好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积极留用见习人员就业,保管好见习相关资料,接受见习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办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4)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10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关于补贴申请

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提出申请,见习管理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见习管理机构发放至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申请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联系电话:0912-8721312

附件:

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

2. 就业工作承诺书.doc

3. 就业岗位需求登记表.docx

4. 就业指导老师登记表.doc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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