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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rsj-jyxx-2017-001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09-13 发布日期 2017-09-13
标   题 关于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促进2017年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现将见习生网上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原则

1、毕业两年(2016、2017)内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含高职)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档案在府谷人才库的府谷籍毕业生都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实行一次性原则。

3、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府谷见习管理办公室确定的33家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2:00,毕业生登陆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系统jyjx.ylrs.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为见习生。

2、毕业生填写并打印《见习协议书》和《见习人员登记审核表》、《见习介绍信》一式三份,去见习单位盖章。

3、见习单位按照下达的见习指标确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并在《审核表》、《介绍信》上加盖公章。

4、见习人员持《见习协议书》、《审核表》、《介绍信》和档案管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办(政府618)现场审核,审核截止至9月22日12:00。

三、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六个月,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补贴全额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0元,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人员离职当月不满十五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2017年9月28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相关文件下载:登陆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点击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系统,在页面右下方“相关文件下载”栏目内下载。

府谷县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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