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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021-0002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09-26
标   题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执法公示信息
发布机构 教育和体育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执法公示信息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统一代码:11610822016085328J

单位地址:榆林市府谷县三忻路中国石化加油站(银河站)东北侧约140米(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执法范围:府谷县教体系统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6.《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7.《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8.《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三、执法权限

1.府谷县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法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是否违法举办学校、违法招生;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是否存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行为。

2.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依法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招生;是否存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生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乱收费)等。

3.对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随机督查。

4.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督查,主要包括: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

5.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相关教育执法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执法程序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事项名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7.《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

8.《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9.《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

10.《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

11.《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

12.《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1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教工稳〔2006〕3号)

14.《陕西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教〔2018〕29号)

15.《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6.《教育督导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624号)

17.《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2014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9号、2016年4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2号修改)

(三)抽查主体: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抽查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需要,不超过2次/年,不超过10%比例抽查。

(六)抽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七)检查事项:

抽查类别

抽查类别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校园安全管理

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管

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管检查

资质单位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对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监督

对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资质单位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学校安全预防

学校应急演练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学校安全预防

学校安全教育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校园安全管理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事项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校园安全治理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体制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安全管理、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

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检查

资料和现场检查

教育经费、收费的监管

学校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阳光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等

教育督导检查评估

学校办学行为、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等

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检查

申报情况与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

民办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等

体育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潜水、攀岩)

企业、个体工商户

重点

实地核查和抽查

六、监督救济方式

1.对行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拨打县教体局投诉举报电话:0912-8755510;

2. 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附件1: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执法事项清单.docx

2.府谷县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和音像记录事项目录 附件2:府谷县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和音像记录事项目录.doc

3.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附件3: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docx

4.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目录 附件4: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目录.docx

5.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 附件5: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x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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