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 >  行政执法公示 >  正文

索引号 xzfzzjgyjj-hzzfgs-2018-002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4-04 发布日期 2018-04-04
标   题 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行政执法主体:府谷县食药监局

人员:白慧君 刘振基 杨峰磊 王文武 白灵玺 沈建华 李刚 马雄国 杨忠明 王勇 杨志伟 白会军 贾冬 王福军 白小云 李瑞玲 苏小林 蔺怀 高振军王翠玲 张桂萍 柴东霞 苏二亮 王宝萍 王文慧王雷 杨江 王志军 刘鹏宇 张利荣 师浩 苏雄伟 苏凯 刘辉 祁军 韩志雄 白亚丁 苏丽娜 李林霞 赵琴 马四虎 郝檐 王晓东 刘新宇 付惠楠 韩孝廉郭燕 王梅 高建雄 高艳 张志刚 李鑫 白大平 班海军 袁浩 刘飞云 丁浩川 韩庆 吕永飞 李先锋 靳兴力 王惠 白慧莲 赵艳梅 杨丹 温晓莉

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开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准入制度,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各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权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章。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执法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执法。

监督方式:抽查检查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