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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2020-0000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11-23 发布日期 2019-12-01
标   题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核查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牵头,以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为底数,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核查表》(见附件1)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逐村逐户进行核查,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建立完善农户住房安全台账(见附件2)。

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退出户(易地扶贫搬迁部门正式移交的户)、动态调整返贫户、新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鉴定,12月5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确保做到不漏一户。

三、做好住房安全鉴定明白卡发放

核查结果为住房安全的(A级或B级),将《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核查表》作为明白卡发放给农户;对于6月底和9月底已排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将《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竣工验收表》作为明白卡发放给农户;对于本次排查出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发放2019年《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作为明白卡。明白卡农户家里放一份,驻村工作队、村级组织各放一份,确保各村和各户知晓住房安全鉴定情况、改造结果。

四、其它要求

开展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查,对于有多处住房的农户,核查常住住房安全即可。对于长期务工在外居住的农户,要综合研判该户实际情况,确保核查结果准确。对于已鉴定为危房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统筹解决。对于鉴定为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明年危房改造计划。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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