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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zzjj-wfghbzf-2018-0065 发文字号 府住建发〔2018〕28号
成文日期 2018-03-11 发布日期 2018-03-11
标   题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府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府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的通知

府住建发〔2018〕28号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府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榆政建规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扎实做好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确保早计划、早启动、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原则,重点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县农村危房存量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脱贫任务,对于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上报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018年全县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262户。

三、工作计划

(一)改造对象认定公示、房屋安全认定(3月15日-4月15日)。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及要求完善公示制度,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对象精准,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匠培训(3月9日-3月29日)。加快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建造一支能够拉得出,干得好的基层施工队。

(三)项目实施及质量巡查(4月16日-9月31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快实施,9月底前组织对年度脱贫对象竣工验收,10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四)房屋验收(9月1日-9月30日)。县级住建部门负责会同财政、审计、发改、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等部门联合验收。

(五)资金下达(5月1日-6月30日)。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预下达2018年中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推动危房改造工作为实际的资金拨付的方法拨付资金。使危房改造资金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扶贫部门提供除易地扶贫搬迁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民政、残联部门分别提供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住建部门组织对住房危险性进行认定,属于C、D级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危房改造对象名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分别建立台账,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扶贫信息系统,确保对象精准。

(二)完善工作措施。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各农业示范园区为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单位,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优化简化“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流程,按照“精简、规范、高效”原则,对相关程序进行优化,加强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三是会同扶贫部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对脱贫户出具县级住建部门出具住房安全认定意见。四是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并有效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工作。

(三)减轻群众负担。一是坚持能加固绝不重建,全面推广大荔县危房加固改造经验,C级危房全部实行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避免群众大额举债。二是引导各地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县级住建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三是对于新建房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按照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标准。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现象。

(四)强化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专家作用,加大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农村工匠培训力度,住建部门做好质量安全和技术指导及工匠培训工作。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负责做好房屋统建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改造房屋满足基本质量要求: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在镇、村两级公示。

(五)加强精细化管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规范农户档案管理,纸质档案应全面、真实、完整、准确,会同住建部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要建立年度脱贫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及时统计向住建局上报工作进度。

(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督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在建设安全住房的基础上,以卫生厕所、人畜分离为底线,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基础。

五、推进措施

(一)实行分级包抓,夯实各级责任。按照县脱贫攻坚扶贫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举全县之力,实施县、镇、村三级部门领导包抓机制,实行“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确保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都有一名住建系统干部、一名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园区)干部包抓,村两委抓落实,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年度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按时落实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暂参照2017年标准,C级户均1.5万元,D级户均不低于2.58万元(其中,中央户均补助1.33万元、省级户均补助0.5万元,市县户均配套0.75万元)。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督查检查。按照《榆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考核办法》,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点评会,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镇,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镇分管领导;年终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不力的镇进行通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四)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两率一度”。在县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危房改造典型经验做法。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听取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县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浓厚氛围。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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