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zsdgz-wfghbzf-2017-0005 | 发文字号 | 三政发〔2017〕190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标 题 | 关于上报府谷县新府山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批申报对象审查结果的报告 | ||
发布机构 | 三道沟镇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上报府谷县新府山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批申报对象审查结果的报告
三政发〔2017〕190号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府谷县新府山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批申报对象审查结果的报告
府谷县住房保障中心:
按照《关于府谷县新府山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批申报对象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府住保发[2017]116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通知19户申报对象并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审查:赵占雄、郭艳霞、郝奋连、杨桂荣、杨鹏程、杨彪、刘巨伟7户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且车辆购置价格累计不超过14万元;杨森、梁桂华、王嬲小、郝永飞4户,由于特殊原因,提供证明材料;李永平、杨永军、李建雄、王爱、杨占华、朱星、李鑫、郝金荣8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