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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021-00069 发文字号 府发科发〔2021〕263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7-01
标   题 关于孤山镇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孤山镇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府谷县孤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孤山镇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孤政发〔2021〕140号)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孤山镇基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孤山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府店路至孙家焉道路、府店公路东村沟口至军沟二级公路、府店公路两侧挡墙、土地平整、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池整治、广场维修、厕所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24.93万元,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府谷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项目。在办理土地手续和资金筹措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同时按照批复内容建设,不得私自变更。

项目编码:2106-610822-04-05-254737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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