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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bgs-zdxmjs-2017-015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6-07-29 发布日期 2016-07-29
标   题 府谷出台多项优惠新政扩大招商引资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出台多项优惠新政扩大招商引资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日前,府谷县制定出台了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办法》等文件,用多项新的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来府投资兴业。

记者了解到,《办法》针对的企业是指在府谷辖区内注册、经营、纳税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者采取直接投资、融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办各类独资、合资、合作企业,且是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产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第二产业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第三产业项目。其投资领域十分宽泛,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明令禁止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对府谷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有推动作用,可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均可进行投资经营。投资项目一旦落地,在土地征用、水资源使用、电力保障等多个方面都将享有行政支持,还将给予一定条件的财政奖励和税收补贴,为项目建设创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让投资者实实在在受益。对长期居住的从事投资、管理、技术和其他工作的外来人员,在参加社保、落户、子女上学、就业、交通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府谷民营经济十分活跃,在县域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二”,再加上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使府谷多年来一直是陕北地区的投资沃土,获得“全国最具发展潜力县”等多个荣誉,先后吸引了4家国际企业、51家省外企业和20家省内企业落地生根,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2014年启动省直管县试点。此次优惠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加投资潜力,吸引国内外企业和优秀人才集聚府谷投资创业。

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还包括《改善投资环境实施意见》《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一事一议”实施流程》《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管理办法》《引进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府谷还同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信用府谷”建设的意见》,着力整治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通过构建信用体系来提高投资软实力、凝聚发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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