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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czgljggtj-ydxx-2017-0010 | 发文字号 | 府不动产登注公〔2017〕1号 |
成文日期 | 2017-08-15 | 发布日期 | 2017-08-15 |
标 题 | 关于陕西省府谷黄河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不动产登注公〔2017〕1号
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2017年5月24日府政收公〔2017〕1号公告的相关内容,府谷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现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职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公告,现将拟注销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名称: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坐落:府谷县天府路3号(东门湾)。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基本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府国用(2006)第299号 ,府国用(2006)第301号 ,府国用(2006)第307号 ,面积:10.6亩(7069.9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陕西府谷房权证(股份制企业房)字第0015号(544平方米)、陕西府谷房权证(股份制企业房)字第0109号(3233.39平方米)。
如有异议者,请相关权利人在上述第三条所述财产中有抵押权、租赁等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异议材料到府谷县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异议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登记机构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府谷县不动产登记局210室(新区国土局二楼),联系电话:0912-8733531。
特此公告。
府谷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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