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904-161749-133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5-11-10 | 发布日期 | 2015-11-10 |
标 题 | 201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乡建设规划、住宅和房地产业、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拟定本县的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工作以及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及抗震设防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9、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上报,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负责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主管部门审核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乡镇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乡镇的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规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的实施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地震台(站)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监督管理本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拟订本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1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路灯所、招标办、质监站、环卫所、房管所、市政所、园林所、城建监察大队、广场公园管理所、供热公司、住房保障中心。
二、住建系统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住建系统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271.76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95.84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92万元。
2、支出总计28271.7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42.27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1.45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29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5326万元。
(2)项目支出23229.4939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4.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485万元,公务接待费5.79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485万元,包括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8.448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9辆。
3.公务接待费5.7915万元。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86批次,人。
四、住建系统收支决算表
附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5095.848 | 一、基本支出 | 13 | 5042.2741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3175.92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2311.45112 |
三、事业收入 | 3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221.29038 | |
四、经营收入 | 4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2509.5326 | |
五、其他收入 | 5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6 | 二、项目支出 | 18 | 23229.4939 | ||
7 | 三、经营支出 | 19 | |||
8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28271.768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28271.76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2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
收入总计 | 12 | 28271.768 | 支出总计 | 24 | 28271.768 |
注:本表反映XX单位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附表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25095.848 | 5042.2741 | 20053.5739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5555.8480 | 5042.2741 | 10513.5739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773.5292 | 1730.6389 | 42.8903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75.5849 | 175.5849 | 0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419.5476 | 419.5476 | 0 | ||
21201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332.8488 | 332.8488 | 0 | ||
2120109 | 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504.6650 | 494.5657 | 10.0993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 | 340.8829 | 308.0919 | 32.7910 | ||
212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60 | 0 | 60 | ||
21202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60 | 0 | 6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9358.0536 | 100.0536 | 9258 |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8335 | 0 | 8335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023.0536 | 100.0536 | 23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766.3872 | 2456.0136 | 310.3736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766.3872 | 2456.0136 | 310.3736 | ||
21206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243.0549 | 243.0549 | 0 | ||
2120601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243.0549 | 243.0549 | 0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354.8231 | 512.5131 | 842.31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354.8231 | 512.5131 | 842.3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540 | 0 | 954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9540 | 0 | 9540 | ||
2210101 | 廉租住房 | 101 | 0 | 101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5550 | 0 | 555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889 | 0 | 3889 |
附表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54.24 | 0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48.4485 | 48.4485 | 0 | 5.7915 |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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