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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4/2020-0001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0-09-04
标   题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镇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黄甫镇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镇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黄发〔2020〕85号

 各支部、村委、机关领导干部:

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2020年各项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激励镇村干部积极性,考验镇村干部工作执行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铁一般的工作纪律,全身心投入到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中,高质量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镇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当前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律作风整顿重点

(一)强化制度执行

主要整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镇村干部贯彻执行《黄甫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黄甫镇会议制度》《黄甫镇值班制度》《黄甫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不严问题(见附件)。不履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上班迟到早退、外出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会场纪律不遵守、办公秩序不规范、值班不在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的问题。

(二)锤炼干部工作能力

主要整治工作不实问题。工作有安排、有部署,但存在效率低,拖拖拉拉,存有懒惰心理。工作定位低,标准要求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敢自我加压,制定更高、更新的目标。只满足于本质工作,工作创新创造能力方面欠缺。执行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推三阻四、简单应付、效率低下问题。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因循守旧、缺少办法。对待工作三分钟热度,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甚至对重点工作也马马虎虎、应付了事问题。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

主要整治作风不实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问题。贯彻落实不力、阳奉阴违,服务群众推诿拖拉。遇事不担当、不负责,工作学习重形式、轻内容、不求实效,履职尽责流于形式,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等问题。紧盯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一律严查快处,绝不姑息,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全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从8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步骤、分层级组织实施。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6日至8月15日)。

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黄甫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黄甫镇会议制度》《黄甫镇值班制度》《黄甫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结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剖析讨论“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例,做到以案为鉴,自警自省。

(二)查摆问题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围绕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党组织会议上进行交流讨论,深入查摆自身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持续改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以案为鉴、反躬自省的教育效果。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活动。各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以廉政责任书或会议形式公开廉政承诺、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质询和监督。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建立突出问题台账。对照岗位职责权限,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工作验收标准及办法。及时核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一般违纪问题,要采取组织谈心、批评教育和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件查办落实,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实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

紧紧抓住整改落实这个关键,从政治整改入手,直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发现的问题隐患,对标镇党委、政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整改,把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细化到事,明确时限,限期销号。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整顿活动全过程,聚焦“人、事、因、制”,坚持标本兼治、立破并举、改建同步,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研究制定科学完备、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镇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成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波任组长,镇长吴二前、人大主席王富裕、纪委书记王维东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王维东兼任,成员为纪委办公室人员和其他人员。纪委办负责指导各村、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村都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对本村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落在实处。

(二)突出重点问题。各村、机关领导干部既要聚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三个重点方面”,也要结合本村实际,细化整顿方案和内容,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既要瞄准本村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也要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对准削弱党的建设、阻碍事业发展、侵害群众利益、败坏队伍风气等突出问题。要将发现的重点问题,分类排查、有的放矢、逐项推进、逐一解决,推动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三)抓好督导检查。坚持把抓实监督指导贯穿活动始终,镇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包抓村组,全程参与指导学习动员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工作。要建立简报通报、明察暗访、专题调研、座谈研讨等机制,定期掌握进度、把握质量,实现镇党委、政府部署一贯到底。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跟踪宣传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效,大力展现“金黄甫”镇村干部队伍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附件1《黄甫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

附件2《黄甫镇会议制度》

附件3《黄甫镇值班制度》

附件4《黄甫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

附件1

黄甫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强化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意识,规范镇村两级干部请销假制度,根据《榆林市市管干部请销假规定》(榆办发[2016]38号)和《府谷县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府办字[2016]44号)、(府组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请销假,是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离开黄甫镇范围,或因特殊原因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三条 适用范围:镇全体领导干部、村组干部。

第四条 请销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镇主要领导请假,须填写《府谷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备案表》,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副职及镇村两级干部请假,须填写《黄甫镇镇村两级干部请销假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按照《府谷县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府办字[2016]44号)规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请假审批、备案手续,同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2、除书记、镇长外,其余副科以上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报党政办备案,并将信息报镇长知。

3、干部请假1天,经分管领导审批,报党政办备案并党委书记、镇长知。请假2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经分管领导同意,由镇长审批,报党委书记知,并报党政办备案。请假6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书记审批,报镇长知,并报党政办备案。15天以上1个月以下,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请假,并且需经书记、镇长、分管领导会审批准同意后,方可准假。一个月以上,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请假,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准假。同一村所涉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不可同时请假。

4、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离开本镇境内外出需请假1天以上,经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同意审批。请假2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报党政办备案。

5、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村支部书记审批并报驻村干部、包村领导知。请假3天以上,需经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同意,由镇长审批,报党政办备案。

6、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正常上班需请假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7、请假返岗当日内,必须到党政办书面销假,如不销假处罚50元。第五条 如无特殊原因,同岗位人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

第六条 原则上请假要事前履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经相关领导同意外出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书面请销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七条 因公、因私不能参加相关会议的,须向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履行请假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代替参加或缺席。

第八条 考察、出差活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进行,严禁借因公出差之便改变路线,参加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外出中途遇到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改变线路或续假的,要按程序及时请示,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九条 请假获批后,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条 副科以上领导出公差需接到上级通知,并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未接到上级通知的,需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登记;干部出公差当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及以上由镇长批准后填写出差登记单,报办公室登记,并告书记知。

第十一条 执行请销假制度是考核评价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48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依据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镇督查组要不定期对执行请销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请销假的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干部职工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或构成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对拒不执行或不按要求执行本规定的呈报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村干部外出3个月以上且无法履职的,应提出辞职;村党支部不主动辞职的,由镇党委予以免职;村委会主任采取停薪,并启动罢免程序。

第十三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均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年初将个人年休计划报党政办,休假时需经分管领导、镇长同意后,由党委书记审批。报县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干部上下班执行签到制度,按照法定上下班时间签到,不签到的扣罚30元。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2

黄甫镇会议制度

一、会议安排

1.党委会。凡涉及党委、政府、人大全局性工作及重大事情,组织、人事问题,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生效。

2.班子会。凡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各项改革的方案在党委会形成后,以及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报告阶段工作等,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班子会决策或传达。

3.工作例会。每周一上午9:30时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两委负责人参加)、每周五下午3:00分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例会。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取长补短、改进作风,加强班子成员的能力建设。

5.镇长办公会。在总体性工作推进过程中,阶段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意见由镇长召集班子相关分管同志和干部参加镇长办公会。

二、会议要求

1.各类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并在会前10分钟签到入座,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若因不参加会议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全镇通报,并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凡迟到扣发50元,旷会的扣发工资500元,请事假未能参会的扣罚200元。(工作例会、重大会议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请假)

2.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将手机静音或关机,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在会场抽烟、喧哗、随意走动等干扰会议秩序。

3.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力求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会前要明确会议主题,做到主题明确,简洁易行,效果明显。坚持开短会,讲短话。

4.党委、人大、政府召开的一般会议,由党政办负责承办;各分管线上的工作性会议,由相应科室承办。

5.各领导及干部外出公差,必须报知镇主要领导及党政办做好相关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附件3

黄甫镇值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值班管理制度:

一、日常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安排:全镇实行全体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为总值班。其他分管领导带领一般值班干部为具体值班小组。值班安排见《黄甫镇日常值班安排表》。

2.值班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本班全部人员要按时到位、值班工作到位。

3.值班时间:带班领导每人一天,其他值班人员每次值班1天,值班时间为首日上班时间开始至第二日上班时间结束,进行24小时驻镇值班,并做好交接班。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见《黄甫镇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2.每个值班小组值班1天。

三、紧急情况值班

机关接到上级安排的特殊任务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将安排紧急情况值班。紧急情况(含灾害性天气、汛期等)值班将实行一二三级值班管理。一级即全体机关干部集中机关随时待命;二级即全体机关干部必须在黄甫辖区内,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工作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政府集合;三级即八小时工作时间内按平时上班要求,手机保持畅通。紧急情况值班奖惩按日常值班2倍计算。

四、值班要求

1.各值班领导干部在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党政办值班干部负责接听值班电话。

2.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维护机关安全、接待来客、来信来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4.值班记录规范,做到记录详实、准确。

5.值班实行两签到,分别为早8:00前,晚21:30后。值班签到执行补助政策,值班旷工的扣罚200元,如若发现值班人员在签到后离开单位的,加重处罚,扣罚500元。

6.办公室负责值班领导干部考勤,凡缺勤人员均进行登记,值班考勤执行一周一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镇长核对。每周一例会前通报上周值班考勤,并报镇财政所务备档执行。

7.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值班,必须落实顶班人员,需报镇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干部顶班需经镇长审批同意方可批准,副职顶班需经书记审批同意方可批准。虽请假未落实顶班人员的视为旷班,旷班一次扣罚200元,旷班2次要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作检查,旷班3次或3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停班、待岗处分。

8.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严禁迟到早退。

9.遵守值班纪律,当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脱岗,因值班人员脱岗、离岗而发生责任事故,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4

黄甫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低下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坐班值班人员

行政村“三委”成员、会计、小村长、妇女主任等享受待遇的其他村干部,由各村根据实际,自行安排轮流坐班。

二、职责任务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为群众提供政策、党务、村务、财务咨询,代为办理各种服务事项。

3、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农家书屋、文化广场为群众提供农村政策、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

4、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主要领导和镇党委报告。

6、保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整洁,院内无杂草,室内无尘土。

7、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签到、记录、请假代班、代办等制度。各村每天(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坐班,坐班人员要将当日受理事项和办理结果等认真填写在《村干部坐班值班记录》上。周六、周日、节假日要有安排值班人员。

2、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对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实行周二集中办公制。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坐班人员会议,回顾总结上周处理事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并布置安排好本周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纪律

1、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要不拖不推,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向群众承诺办结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圆满解决。

2、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群众如何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让群众满意。

五、保障措施

1、严格监督,规范管理。镇纪委负责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督查工作,对不执行坐班值班制度,无故离岗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发现无故离岗一次扣100元。

2、强化考核,抓好落实。镇党委将村干部坐班值班办公情况列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先树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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