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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8/2020-0000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12
标   题 府谷县审计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审计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事业单位

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根据《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0)11号)的要求,在全局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正风肃纪,为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

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下旬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 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一)工程建设领域

1. 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违规插手干预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釆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参与围标、串标;参与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2. 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违规干预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违规干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参与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国家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3. 插手干预物资釆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干预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干预工程建设、货物釆购、购买服务等行为。

4. 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

1. 插手干预国有矿业权管理和转让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干预国有矿业权转让中违规决策、越权审批、规避审批;插手干预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高价受让矿业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参与以合作经营、投资分红或其他变相形式,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股份或收益等行为。

2. 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经营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违规要求矿产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插手干预矿产开发中的物资采购、税费征收等行为。

3.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4. 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问题。

(三)土地开发领域

1.插手干预土地收储和征收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违规与村组私下签订征地协议,将村组集体土地掌控在个人名下谋取私利,影响政府收储和征收土地等行为。

2.插手干预土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出让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插手干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建设用地;操纵招拍挂出让结果,违规减免、缓交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

3.插手干预土地整治项目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插手干预立项审批土地整治项目,转包、分包工程项目。

4.插手干预临时用地审批问题。主要表现是:利用审计职权或职务为不符合临时用地的项目批准临时用地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各支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府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全县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真正做到知敬畏、守底线。

(二)深入展开自查工作。各支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研究、主管、分管、包抓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并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承诺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监诺后报送县纪委监委工作专班。

(三)切实开展问题纠正。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各股室及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安排部署,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净化修复府谷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府谷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

(二)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股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确定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联络人,认真排查分析研判,制定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台账,对标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抓细抓实任务落实。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局机关党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督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提出批评。局党委与有关股室、单位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府谷县审计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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