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正文

索引号 xzfzzjgnyncj-zxgh-2019-0010 发文字号 府农发〔2019〕245号
成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日期 2019-09-12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农发〔2019〕245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按照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榆林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19〕161号)要求,现制定《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

附件:

2019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按照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榆林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19〕1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系统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涉农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生产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新格局,从而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措施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特别要密切围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动物防疫、农机安全监理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法律政策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农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高执法办案和依法处置突发问题的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

(三)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采取培训、讲座、自学等形式,强化农业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举办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抓好执法监督管理,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五)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兽药、饲料等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按照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周密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全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由信息法规科牵头,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参与)和一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站、植保植检站自行组织开展)。

(三)抓好重要节点开展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继续推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主题展板、法治文化广场、机关法治长廊(栏)。全系统充分运用农业农村系统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农业农村公众微信、“12316”服务热线、LED显示屏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打造线上线下普法互动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五)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把基层普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全面普法为核心,强化干部职工和群众法律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利用“三下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宣讲等有利条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将法制宣传全面推向基层深处,实现农业农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实现基层农民群众的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系统法治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内容、普法任务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不承担具体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

(二)制定普法计划。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年度主要普法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清单,明确本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工作。

(三)力戒形式主义。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法治宣传,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报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图片和典型事例,对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局信息法规科。

联系人:王 强 韩 飞

联系电话:(0912)881147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