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2-00057 | 发文字号 | 府政发〔202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5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星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星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郭彦忠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海翡同志任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
刘宽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忠林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晓莉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韩宇飞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秦治军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兼);
赵憨林同志任县公安森林派出所所长;
刘小永同志任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王永富同志任县财政局庙沟门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兼);
屈源同志任县财政局新民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王力同志任县财政局大昌汗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朱向龙同志任县财政局黄甫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杜娟同志任县财政局清水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王彦强同志任县财政局哈镇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张毛同志任县财政局田家寨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丁伟同志任县财政局武家庄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兼);
慕华同志任县财政局老高川财政和统计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崔志杰同志任县司法局孤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郝慧同志任县司法局庙沟门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中民同志任县司法局大昌汗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杜海翡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宽明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忠林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韩宇飞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永同志县大昌汗区域煤炭安全生产服务站站长职务;
杨慧斌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郭志刚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岳连平同志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上述同志涉及单位调整的,务于2022年8月1日前报到,工资等待遇从2022年8月1日起计发。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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