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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2-00026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4-28 发布日期 2022-04-28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利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闫胜君同志任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延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孙克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润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苏继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红梅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智慧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敏同志任县商贸服务中心主任;

武彦飞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

免去:

刘利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闫胜君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延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孙克勤同志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润田同志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职务;

苏继平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红梅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智慧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敏同志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职务;

赵建军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王占宽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白生辉同志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马建平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曹凤鸣同志县学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虎同志县松宏湾林场场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尚慧芳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上述同志务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到;涉及职务变动的,工资等待遇从2022年5月1日起计发。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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