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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1-0005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1-11-26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府政发〔2021〕60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晓静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期限自2021年11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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