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府政发〔2021〕60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晓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晓静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期限自2021年11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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