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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0-0005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4-02
标   题 ​关于李春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李春同志免职的通知

府政发〔2020〕15号


县国资办: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李春同志府谷交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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