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xrmzf-rsxx-2017-0216 | 发文字号 | 府政发〔2017〕140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25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标 题 | 关于石玉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政发〔2017〕140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玉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石玉明同志任县农机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堂则同志任县植保站站长;
刘振荣同志任县新民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王美霞同志任县木瓜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军同志任县老高川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高玉峰同志任县清水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赵青山同志任县墙头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苗强同志任县墙头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强同志任县麻镇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范桂霞同志任县畜牧局总畜牧师(试用期一年);
张虎林同志任县动物疾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鹏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冀永升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有武同志任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丁秀川同志任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府谷辅导站站长;
武小宏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剑锋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王志军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刘飞同志任县税源监控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春彦同志任县煤炭监察大队队长;
郭海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杰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瑞霞同志任黄甫镇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免去:
张顺岐同志县畜牧局总畜牧师职务;
石玉明同志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白堂则同志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振荣同志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王美霞同志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冀永升同志县财政局总经济师职务;
丁秀川同志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剑锋同志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郝春彦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上述同志涉及单位变动的,务于2017年12月20日前到新单位报到工作;涉及职务变动的,工资等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由新单位计发。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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