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xrmzf-rsxx-2017-0194 | 发文字号 | 府政发〔2016〕25号 |
成文日期 | 2016-05-10 | 发布日期 | 2016-05-10 |
标 题 | 关于曹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曹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府政发〔2016〕25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曹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曹宏同志任陕西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免去:
曹宏同志县工商局新民工商所所长职务。
人事、工资等关系同时转入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从2016年6月1日起不再保留原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工资重新核定后从6月份由新单位计发,接此通知后于2016年5月底前办理完所有转接手续。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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